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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4136作者: 公交总公司 工会   信息来源: 市公交总公司发布时间:2011-04-30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和省、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二五”奋斗目标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我司星级服务活动更上一层楼,特制定进一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我司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扎实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竞赛活动和星级服务活动,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创建“工人先锋号”总体要求是:以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为目标,以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以发挥榜样激励作用、争创先进团队为途径,使“工人先锋号”成为引领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和谐公交建设的旗帜;成为引导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忘我工作、不断进取、甘于奉献的载体;成为全司统一、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领导小组

  长:李立盛

副组长:朱传彬、胡文俊、孙  健、任  鑫、徐振影、史贵云、许家志

  员:崔 侠、江录春、刘雪峰、董桂梅、吴炳明、郭胜国、

吴洪扬、乔丽、李健民、张芾、谢登峰、孟庆山、訾化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家志任主任(兼)

三、“工人先锋号”的授予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授予范围:全司各单位在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工作突出,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线路(车间)、车(班)组。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增收节支降耗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达到领先水平。创新和合理化建设活动成效明显。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乘客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和企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四、“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和管理

各单位择优推荐考评线路(车间)、车组(班组),总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命名表彰和奖励,对特别突出的向上级工会推荐申请“工人先锋号”。

命名“工人先锋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各单位根据“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经所在单位公示后,报总公司工会审批。

全司“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工人先锋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接受公众监督,总公司每年对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复评,对不符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收回牌匾。

今后申报市级“工人先锋号”的单位原则上从总公司级“工人先锋号”或获得三星级以上车(班)组人员中产生。

五、“工人先锋号”的考核和奖励

(一)考核

1、“工人先锋号”的日常考核实行月、半年和年终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月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半年及年终考核由总公司统一安排。

2、考核内容:参照总公司星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奖励

1、获得总公司授予“工人先锋号”的车(班)组、线路(车间),作为向上申报基础,给予精神鼓励;

2、获得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的车(班)组、线路(车间),年终奖励600元;

3、获得省、部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的车(班)组、线路(车间),年终奖励1200元;

4、获得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的车(班)组、线路(车间),年终奖励1800元。

六、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将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在提升创建水平、打造服务品牌上狠下功夫,不断扩大“工人先锋号”的效果和影响。要按照讲求实效,科学指导的要求,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创建活动全方位、多领域,深入扎实地开展。

2、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结合本单位特点,掀起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高潮。要精神制定创建细则,认真落实创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创建活动。要拓宽创建领域,深化创建内容,创新创建方式,增强创建效果。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条件,层层推荐。要按照“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不搞平衡照顾。要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检查指导,不断提升“工人先锋号”的质量和水平。

4、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重在创建过程,重在群众评价,重在保持荣誉,重在社会影响。要把选拔“工人先锋号”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工人先锋号”,激励广大职工为公交建设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从而吸引更多的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要通过各种媒体对创建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以形成浓厚的报建氛围。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司广大职工要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立足本职岗位,创建一流业绩,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七、本方案自201151日起施行。

 

 

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报: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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