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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公交五位英勇救火驾驶员被授予“阜阳好人”特别奖
浏览次数:9613作者: 倪菲菲   信息来源: 市公交总公司发布时间:2017-03-25

 

 

连日来,阜阳公交5位公交驾驶员英勇救火不留名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强烈反响,让社会各界感受到阜城满满的正能量。3月24日,阜阳市文明办印发《关于授予李洪波等5位同志“阜阳好人”特别奖的决定》,并在市公交总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颁奖仪式。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委宣传部长胡明莹、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柳廷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向军,市文明办副主任邢思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齐超出席。

授奖仪式上,刘向军宣读了《关于授予李洪波等5位同志“阜阳好人”特别奖的决定》,《决定》指出,在他们身上集中展示了阜阳人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可贵精神和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高尚品质,他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践行者,是阜阳宝贵的精神财富。为褒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决定授予29路李洪波、蒋东甲,52路邢俊玲、实习生丁名扬,53路吴利娟5位公交驾驶员“阜阳好人”特别奖荣誉称号。胡明莹为五位“阜阳好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献上鲜花。

胡明莹指出,五位公交驾驶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践行者,也是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希望五位驾驶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阜阳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感化别人,以自己的行动带动更多的人崇德向善,让整个社会充满爱的阳光,为文明阜阳增光添彩。也希望全社会见贤思齐,大力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为打造大美阜阳、建设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五位公交驾驶员英勇救火的先进事迹获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引领作用。齐超表示:公共交通是流动的文明窗口,市交通运输局将以五位同志的先进事迹为载体,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文明大讲堂,宣传这种高尚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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