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管理骨干选拔使用机制,强化一线路队建设及路队长队伍素养和能力,切实有效提升生产一线管理效率和质量。9月1日下午,总公司路队长选拔任用领导小组一行6人来到公交四公司,按照《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路队长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23路路队长选举进行监督。
分公司按照相关路队长选拔条件初步筛选,提名2名路队长候选人,由本线路人员通过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一人,拟任路队长情况经公示并报总公司路队长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任职路队长。
四公司23路路队长选举前,由总公司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王宏宇,就路队长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和作用作了发言,并要求大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出合格的路队长人选。通过一线人员认真填写选票,领导小组严格监票统计,最终1名候选人票数过半,顺利产生拟任路队长。
路队长选举结束后,一线驾驶员纷纷表示:路队长选举方式民主、公正,为有能力、有责任心、愿意在路队建设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一线人员,提供了展示的平台,对每位驾驶员都是一种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