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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公交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次数:9234作者: 倪菲菲   信息来源: 市公交总公司发布时间:2017-11-20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阜阳公交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阜阳公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及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及推选道德模范、阜阳好人等活动,在全司上下树立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公司职工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氛围浓厚,为建设大美阜阳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源泉。

此次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且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荣誉称号,该荣誉称号是目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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