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委托,现对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轮胎蓄电池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轮胎蓄电池供应商采购项目
2、招 标 人: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内容: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此次采购供应商分别为:大轮胎供应商2家;小轮胎供应商1家;蓄电池供应商1家。具体货物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招标范围:(大、小轮胎、蓄电池)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对应涉及货物的供货、安装以及质保期内维修或更换等服务。具体供货量以接到的具体供货通知单为准。具体货物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质量要求: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
7、服务期限:三年,即本轮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按“1+1+1”方式进行,即:如果当前同期乙方对合同执行情况(货物及服务质量)经考核为良好,自动执行下一合同期的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8、标包划分:3个标包,分别为:1标包为大轮胎供应商;2标包为小轮胎供应商;3标包为蓄电池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包、第2标包均适用: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汽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所提产品需通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类产品质量检测。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类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评价合格报告复印件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5、投标人是产品代理商时,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产品,还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产品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第3标包适用: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蓄电池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所投产品需通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类产品质量检测。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类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5、投标人是产品代理商时,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产品,还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产品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阜阳市雪霁山庄院内北四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2.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09时30分,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阜阳市雪霁山庄院内北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网http://www.fysgjzgs.com/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颍河东路448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558-2321185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中路雪霁山庄院内北四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8-2201171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