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单位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YXJ-CG2020001
采 购 人: 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单位盖章)
2021年 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单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1年1月14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XJ-CG2020001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单位项目
预算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注: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投标人须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以中标价为基础,100万以下项目按70%收取,100万以上(含100万)按50%收取)
最高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注: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投标人须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以中标价为基础,100万以下项目按70%收取,100万以上(含100万)按50%收取)
采购需求:拟征集一定数量(10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承担由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管理规定等详见招标文件。
入合作单位数量:10家
合同履行期限: 采用1+1模式,入合作单位后按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直接入选下一年度机构合作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而被清除出合作单位的,不得入选下一年度机构合作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http://www.fysgjzgs.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14 日 9 时(注:距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不少于5日)。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阜阳市广美国际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4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天马朝阳大夏
联系方式:18815580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8815580966
2021年 1月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鑫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R否 |
3.5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R否 |
7.3 | 现场考察 | R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1 |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招标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491186957@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fysgjzgs.com/,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9.1 | 包别划分 | R不分包 □分为 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
13.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开标现场提供)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缴纳(自行密封,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 1.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
13.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14.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 |
15.1 | 投标文件要求 | 正本1份;副本4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宜胶装成册。 |
15.3 |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8.1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2.2 | 评标方法 | 随机抽取法 |
26.1 | 入合作单位单位的数量 | 10家,如等于或超过1家且不超过10家,经评审合格后全部入选。 |
26.2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R采购人确定 |
29.1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R书面 □数据电文 |
30.1 | 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http://www.fysgjzgs.com/) 查看 |
31.1 | 履约保证金 | 每家中标单位5000元,中标通知发出后7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每家中标单位在服务期结束后退还。 |
33.1 | 中标服务费 | 定额收取:2500元/家(人民币) |
36.3 | 质疑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接收部门: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电话:阜阳市颍河东路448号 通讯地址:0558-2321185 |
37 | 其他内容 | |
37.2 | 社保证明材料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37.3 | 本项目提供除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在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http://www.fysgjzgs.com/)免费下载。 |
37.5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7.6 | 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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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3.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3.5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214号)办理。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盖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密封,形成密封的投标文件。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进行开标、评标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开标现场。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公告公示的形式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未到开标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本次评标采用随机抽取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确定符合性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然后招标人从所有有效(符合性)投标人中随机摇号获取10家投标单位,确定为招标代理合作单位中标候选人。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正顺序编制球码;
(2)箱内放入球码,球码号为投标人的抽签号码;
(3)由招标人或投标单位代表随机依次抽取二十个球码,按照抽取的顺序进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依次排名,并将其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超过1家且不超过10家,,仍正常开标,则投标文件直接送入评标室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全部入选。)
(4)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并记录在案;
(5)各投标人代表在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
(6)评审委员会对送入评标室的投标文件按照抽取确定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二十家评审均通过的,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中标候选人,若有评审不通过的否决后按照剩余投标人的抽取顺序进行排名。若抽取的二十家投标人均不通过按照以上方式重新抽取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6.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 中标公告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上发布中标公告。
28.3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 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 中标服务费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 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项目结算;委托具体项目时具体约定。 |
2 | 服务地点 | 阜阳市 |
3 | 服务期限 | 采用1+1模式,入合作单位后按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直接入选下一年度机构合作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而被清除出合作单位的,不得入选下一年度机构合作单位。 |
二、项目概况
拟征集一定数量(10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承担由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管理规定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需求
1、服务期限:采用1+1模式,入合作单位后按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直接入选下一年度机构合作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违反规定行为而被清除出合作单位的,不得入选下一年度机构合作单位。
2、投标人须承诺:
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投标文件证明资料与现实不符,可不予签订入合作单位协议,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3、中介机构服务要求:
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作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事项。
项目班子要求:①5人及以上,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出日向前追溯3个月)。②投标人承诺确认为合作单位后根据所授项目组建对应的项目班子,并保证所组建的项目班子人员资格符合国家规定,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提供承诺书);
四、报价要求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注: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投标人须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以中标价为基础,100万以下项目按70%收取,100万以上(含100万)按50%收取)。
五、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成员按项目进行考核,如有公司不认真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合作单位成员处罚,直至清除出合作单位。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
4 |
投标人资质
| 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资质要求 | 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2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 |
3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
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3 条要求 | 现场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6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 商务响应表) |
7 | 项目班子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自拟) | 1、项目班子人员承诺书; 2、5人及以上,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8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 |
9 | 办公场所 | 投标截止前在阜阳城区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档案室) | 租赁的办公场所需提交租赁协议(在租赁期限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有的,需提交自有房地产权证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册地在阜阳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阜阳城区租赁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为虚假信息或达不到承诺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1.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随机抽取、评审、确定中标人。
1.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采购文件:
(1)阅读、研究采购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采购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主要要求。
(2)熟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审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1.2随机抽取
(1)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正顺序编制球码;
(2)箱内放入球码,球码号为投标人的抽签号码;
(3)由招标人或投标单位代表随机依次抽取二十个球码,按照抽取的顺序进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依次排名,并将其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超过1家且不超过10家,,仍正常开标,则投标文件直接送入评标室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全部入选。)
(4)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并记录在案;
(5)各投标人代表在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
注:如因参加随机抽取数量过多,准备的号码球数量不满足需求,现场准备的箱子不能一次摇号完成整个抽取过程的,将所有参与随机抽取的数基本等分为两份及以上进行第一轮抽取确定入围号(不少于所要结果数),将第一轮随机抽取入围的号进行第二轮随机抽取,抽取所需要的结果。
1.3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资格评审和符合评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f)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承诺书中相关内容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承诺书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4 确定中标人
评审委员会对送入评标室的投标文件按照抽取确定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二十家评审均通过的,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中标候选人,若有评审不通过的否决后按照剩余投标人的抽取顺序进行排名。若抽取的二十家投标人均不通过按照以上方式重新抽取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4.1 通过摇号评审确定中标人;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招标代理定点服务单位入合作单位
框架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通过招标,确定乙方为 服务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框架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业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有效期暂定 年(自签订入合作单位协议之日起计算),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不保证服务任务最低数量,合同期满视其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续约。
本协议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期满后,甲方根据其服务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签署协议书。协议期内,乙方如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其清除出合作单位,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损失。
为加强入合作单位单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工作管理考核等因素,将对入合作单位单位采用动态考核进行管理。
甲方保留工程招标代理定点服务单位入合作单位适时更新变动的权利。
2、服务内容为: 。
3、服务要求:
3.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履行必要的执业程序,不得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单位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在接到甲方到现场服务的通知后,响应时间为12小时;甲方可视任务情况,要求乙方现场服务时间,乙方应无条件响应。
3.3、乙方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编制的成果文件应满足国家有关单位对此类文件的深度要求。
3.4、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本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乙方须对其成果文件中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3.5、成果文件应装订编制,按相关要求递交份数,并保证美观;编制任务结束后应保证甲方能随时与其联系,全力配合甲方交办工作。
3.6、乙方对出具的成果文件负责,如相关部门在对项目复审时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二、服务收费与付款方式
1、服务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以中标价为基础,100万以下项目按70%收取,100万以上(含100万)按50%收取)。 按项目结算;委托具体项目时具体约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2、付款方式: 按项目结算;委托具体项目时具体约定。
四、协议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将自动终止本协议:
1、乙方在编制工程成果时弄虚作假后经查实的;
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符合入合作单位要求的。
3、如果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出现服务不及时、不按时参加项目抽取、编制错误等情况,造成甲方对其服务不满意,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除出合作单位,甲方有权不进行任何解释。
五、违约责任
1、协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三年内不得参与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任何工程审计类招标活动。
2、若任何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除本协议约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项目委托合同执行。
七、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八、合同生效和份数
1、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肆份。
九、其他
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成员按项目进行考核,如有公司不认真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合作单位成员处罚,直至清除出合作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投标报价 | |
项目负责人 | |
服务期 | |
其他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注:
1. 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 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 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 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6.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 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9.诚信承诺书(见附录)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投标如出现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招标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五、投标响应表
6.1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服务期限 | |||
„ |
六、人员配备
1、拟派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专业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在本单位从业年限 | ||||||
(注册)证书及编号 | 序号 | 证书名 | 证书号 | |||
主要经历和业绩 | 工作起止时间 | 经历及主要业绩 | ||||
说明 |
注明: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注册证书号 | 专业 (职称专业) | 职责分工 |
注明: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复印件上传。